四川省泸州市江阳职业高级中学校汽车实训基地设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0 08:00 发布者:江阳职高四川省泸州市江阳职业高级中学校拟对学校汽车实训基地设计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泸州市江阳职业高级中学校汽车实训基地设计、预算、审图。
2.采购人:四川省泸州市江阳职业高级中学。
二.资金情况:
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人民币60,0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6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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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一个包,采购四川省泸州市江阳职业高级中学校汽车实训基地设计(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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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告方式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本次询价邀请在四川省泸州市江阳职业高级中学校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2.参与询价的供应商与其他参与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供应商与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3.参与询价的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
4.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5.参与询价的供应商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采购人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询价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询价文件自2023年10月 10 日09时00分至2023年 10月13日10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省泸州市江阳职业高级中学校厚德楼一楼总务处办
八.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 10 月 13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询价响应文件必须在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和未密封的相关资料恕不接受。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询价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 10 月10日09:30—2023年10月 13日10:00)。
九.询价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江阳职业高级中学校(泸州市黄桷路16号);
十.询价公告:本项目询价公告在四川省泸州市江阳职业高级中学校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泸州市江阳职业高级中学校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8090173155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职业高级中学校
2023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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